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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潘文龙    发布时间:2023-10-10 09: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挑战自我,追求卓越,同时激励学生勤思进取、奋发向上,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开展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资格、细则

(一)评选对象:深圳大学本研一体卓越班

(二)评选基本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

2.评选学年度内所有课程及格,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为参考依据;

3.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未受到校院两级党团或行政通报批评或处分。

(三)评选细则:

1.卓越班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按照附件1:《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卓越班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细则》进行排序。二年级以上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获奖比例为各年级参评学生人数的70%,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10%。

二、评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磊、陈碧霞

成员:潘文龙、王辉翰、叶栋炜、刘回、王青静、张晨、林凤、王静

三、工作安排

1.相关学院(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本学院(部)的评选实施细则。

2.10月12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2《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院学委会邮箱szutumuxd@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卓越班奖学金+姓名+学号+联系方式”,逾期不候。

3.10月19日17:00前学院将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姓名、学号、奖项、等级)汇总报学生部。

4.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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