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年被学校正式录取并在学院注册报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硕士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元,学业奖学金只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享受。
(二)被录取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经确定,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保持不变。学院在每学年初对本院研究生获奖资格进行审核,对因违纪、违规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参评及获奖条件的研究生取消其剩余学制内的获奖资格,并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三)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评选精神及党委研工部下达获奖名额,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和经学校认定生源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自动认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余下参评的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由学院根据被录取学生的科研成果、入学考试成绩、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按名额评定。
三、奖学金名额(参考)
专业 | 学业一等奖学金 (学校已认定) | 学业一等奖学金 (学院评定) | 学业二等奖学金 (学院评定) | 学业三等奖学金 (学院评定) |
土木工程 | 10 | 2 | 7 | 9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4 | 1 | 6 | 7 |
地理信息与智慧城市 | 4 | 1 | 1 | 0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 | 3 | 11 | 15 |
物流工程 | 4 | 1 | 6 | 7 |
交通运输工程 | 4 | 2 | 8 | 10 |
合计 | 39 | 10 | 39 | 48 |
四、参评条件
我院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以科研成果、入学成绩为主要依据,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申报程序
(一)10月12日—10月17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网上评优系统(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2日—10月17日),在线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好后打印,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要求同时提交全部材料的原件供查验),在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参评资料纸质版送交至土木工程学院B502办公室陈老师处。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明细表》,在10月17日15点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明细表》电子稿发送到562782599@qq.com,邮件名称注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姓名-联系方式”。
(三)10月18日-10月25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无异议后并于10月25日16:00前向党委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23)报送。
(四)10月26日—10月31日: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获奖名单。
(五)奖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丰华
研究生导师:邹 亮
行政管理人员:袁玉龙 思政辅导员、周延蕾 研究生秘书
学生代表:刘 爽 2015级管理科学与工程
七、注意事项
(一)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二)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三)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委会负责解释。
(四)联络人:袁老师,电话:26917248,办公地点:土木工程学院院馆B502。
各学院(部)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一览表.xlsx
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本,此表须在线填写).doc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