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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土木03    发布时间:2018-01-22 10:10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鼓励院部积极开展竞赛活动、优秀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指导,形成竞赛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学生竞赛成绩,学校决定继续对组织学生竞赛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现就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本科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分A、B、C三类,具体如下:

(一)A类项目(国家级、国际级)

1.列入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的竞赛名称一览表的赛事(“挑战杯”及“互联网+”竞赛除外)查见附件1。

2.列入《深圳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的科技创新竞赛清单中(“挑战杯”及“互联网+”竞赛除外)的国家级赛事查见附件2。

(二)B类项目(省级)

1.由省级政府部门、省教育厅委托省级学术团体、高校组织的全省性学科竞赛,以及国家各地区举办的区域性学科竞赛。

2.由行业协会、企业或具有权威性的学术团体主办的省级学科竞赛。

(三)C类项目(校级)

由各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办的全校性学术竞赛(不包括省级以上各类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对象

本项目仅以院部为申报主体,不接受教师和学生个人申报。

(二)申报程序

1.3月6日前院部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深圳大学2018年本科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室(办公楼227室),特别提示:往届曾立项的竞赛,2018年仍需立项资助的赛事院部仍须将其列入《推荐汇总表》。联系人:高老师,26732656,《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pjbg@szu.edu.cn。

2.3月6-8日教务部统一为学院新推荐的项目设置深圳大学学科竞赛网项目网站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并下发各新推荐项目负责人。3月14日之前,各新推荐项目负责人须进入学科竞赛网完成以下三方面项目信息的上传:竞赛项目简介、往届竞赛获奖成果及获奖项目重点介绍、往届和本期竞赛培训及交流活动。

3.3月下旬教务部组织专家组在网上对各项目上传的三方面信息进行评审,3月底教务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名单和资助金额。

(三)其他说明

1.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按一个项目进行申报推荐。含校内选拔赛、省级竞赛、国家级竞赛的同一赛事,可直接申报A类项目。

2.原则上每个院部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三个。

3. 涉及多个专业、学科的同一竞赛,可由相关院部协商联合推荐申报。

4.每个推荐申报项目,院部须明确具体项目负责人。

5.大学生“挑战杯”及“互联网+”竞赛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

本项目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部宏观管理,各立项单位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并按以下规范进行有效管理:

(一)项目立项后,由立项单位按照竞赛实施计划,组织竞赛宣传、学生选拔、培训、报名等事宜,并于报名后将具体参赛队伍及指导教师名单公布在项目网站。

(二)做好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工作,明确竞赛的目的和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出参赛时应为师生购买意外保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丰富竞赛指导经验、有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四)竞赛报名表需盖教务部公章的,请附参赛名单,并由学院盖章确认,参赛学生名单上传竞赛项目网站。

四、项目结题

(一)结题程序

1. 竞赛结束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将赛事获奖成果及相关赛事报道公布本项目网页。

2. 教务部组织评审专家组在学科竞赛网上,根据各项目网站公布的赛事动态(包含竞赛成绩、赛前培训及赛后交流活动、赛事报道宣传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考核评审,确定结题考核成绩。结题考核成绩将作为下一年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参照。

(三)结题时间

结题时间为2018年12月,个别跨年进行的竞赛项目,经教务部备案,可顺延至竞赛结束后。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立项经费由院部统筹安排使用,保证专款专用,每个项目一个经费本,每次报销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凭经费本开支。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竞赛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差旅费、资料费、耗材费及适当指导教师加班及网站维护补助等费用。

(一)项目预算

各院部应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对竞赛项目进行合理预算。教务部根据全校教学经费预算情况,建议各类项目预算标准如下:

A类项目,原则上预算范围在30000-200000元内;

B类项目,原则上预算范围在10000-50000元内;

C类项目,原则上在5000-30000元内。

(二)项目资助及经费划拨安排

1.立项评审会根据项目类别、竞赛规模、竞赛预算、往届竞赛获奖情况、竞赛资助情况等方面确定项目是否予以立项及具体资助金额。

2.所有项目经费均于立项后一次性划拨。其中,A类项目中既有省级又有国家级(含国际级)的项目,前期省级竞赛费用最高支出额度为总经费的70%,若未能成功晋级参加国家级(含国际级)竞赛的,余留的30%经费应予以退还;若在省级竞赛中成功晋级国家级(含国际级)竞赛的,则可全额使用划拨经费。

3.特殊原因在2018年内不能正常开展的已立项项目,须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经费本原额交还学校教务部。

4.院部负责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各项目在竞赛结束后两周内,由项目负责人办理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报账手续,项目结余经费停止使用,不得结转。

教务部

二〇一八年元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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