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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静    发布时间:2018-04-18 14:5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度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受理未向学校申请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二)对所申请转入的院系或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三)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

(四)无转专业记录的。

二、新疆生源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西部藏族学生若申请转入特定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转入其他专业与普通学生要求相同。

三、按照招生有关规定,体育类、艺术类等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四、同一年度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第一批次招生录取的专业(招生专业的具体批次见当年招生指南)。

五、根据招生有关规定,面向新疆喀什地区定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六、学生只能申请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

七、学院(部)4月23日至4月26日在网上填报接收转入学生专业的信息,4月26日17时必须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路径:学校主页—办事大厅—管理服务(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转专业).转出或接收学院相关信息也在此查询。

八、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5月7日至5月11日在网上报名(网上填报路径:学校主页—办事大厅--学生服务(本科生教学)--报名申请通道---转专业,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11日17:00),学生网上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系统中公布的《转专业信息汇总表》,凡《转专业信息汇总表》中接收学生转入的年级专业均可申报。转专业的相关结果也在此查询。

九、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或学院)。学生若申请转入目前尚未分专业教学的学院,只填写学院名;今后选择修读专业按学院的相关要求办理。

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申请转入的院系、专业有详细的了解,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十一、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仍须按原选课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十二、经学校批准成功转入新专业(学院)学习的学生,预选下学期课程就按新专业要求进行,学费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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