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高水平学术会议,国际学术竞赛和名校短期课堂,活跃我校学生学术科研氛围,促进学术交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高水平学术会议是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有三个或以上国家或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
第二条 学校鼓励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一般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一次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的资助。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拟参加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其主题与申请人的专业和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2)申请人的论文已被该高水平学术会议接受,论文作者有正式邀请函和会议发言的证明;
(3)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外语应用能力,善于沟通,能宣读论文和进行会内外学术交流;
(4)申请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5)参加国际学术竞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6)参加我校指定(公文通发布)的名校(QS世界排名前100强)短期课程学习或实践项目,原则上在深大期间平均绩点3.0以上者;
(7)未获得我校同类奖学金者。
第四条 奖励标准:A类,8千元,B类,4千元
注:A 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外项目,B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内项目
第五条 申请程序
校内申请:登录https://szupu.szu.edu.cn/fa 选择2017深圳大学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奖学金项目》在线填《深圳大学学生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项目申请平台暂不支持 IE 浏览器,请使用新版 Edge, Chrome, FireFox, Safari)填写好在线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版找学院辅导员或教务老师填写推荐意见,院领导填写同意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以下文件提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办公楼321)。
(1)高水平学术会议或竞赛的简介(会议宣传手册或海报);
(2)正式邀请函(须注明论文被接收、并在学术会议上做“专题发言”);
(3)投稿论文或相关的复印件;
(4)会议日程安排表(有条件的申请人可附加会议的数码照片);
(5) 高水平学术会议,竞赛或学习实践总结,字数1000~2000 字;
(6) 填写并提交深圳大学短期国际学习学术交流奖学金承诺函。
第六条 项目时间
2017年资助申请的国际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须在2017年内举行。2017年申请截止时间:12月20日(周三)。
第七条 奖学金审批和发放流程
报名截止后,材料整理及国际化专家评审组评审需10个工作日。
由评审委员会对出国奖助学金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在校内公示,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需15个工作日。同时发放签领奖学金和证书的校内通知。
在办理核准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和计划财务部发放。
注:学院,企业或其他单位已提供资助者,原则上不再提供资助,但可申请荣誉。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