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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主办或承办涉港澳台活动申报须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1-15 14:4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在深圳大学主办或承办涉港澳台的活动,须于活动前二个月以上向学校提交审批申请,(其中国际会议申报须于会前六个月以上向学校提交审批申请,详细内容请见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87377,国际会议相关情况咨询我部张老师86932202)。

主办或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活动申报信息如下(按地区分类):

涉港澳地区活动

一、涉港澳地区活动申报对象:

1.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题举办或承办的会议,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2.举办或承办国际会议,参会人员有港澳地区的人员,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3.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参会人员有港澳地区的人员,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二、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手续参照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本须知针对涉港澳地区活动所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报深圳市政府审批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主办方/承办方、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简介、会议的意义及影响、参会人数、国外参会人数、港澳台参会人数、经费预算及来源。

2.会议日程(附件1)

3.会议简介

4.主办、承办方简介

5.国(境)外参会学者名单(附件2)

6.港澳地区学者的个人简历及来深详细行程(附件3)

报送OA的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雷老师邮箱,以便及时核查:lsy@szu.edu.cn

三、申报结果

涉港澳地区活动申报完毕后,我部会第一时间告知申报人员其结果;若为国际会议,会将相关批件交给负责国际会议申报的张老师。

涉台湾地区活动

一、涉台湾地区活动申报对象

所有涉及台湾地区的大型活动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也可以致电雷老师26536107,咨询相关事宜。

二、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手续参照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本须知针对涉台湾地区活动所需邀提交的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报深圳市政府审批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主办方/承办方、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简介、会议的意义及影响、参会人数、国外参会人数、港澳台参会人数、经费预算及来源。

2.会议日程(附件1)

3.会议简介

4.主办、承办方简介

5.国(境)外参会学者名单(附件2)

6.台湾地区学者的个人简历及来深详细行程(附件3)

报送OA的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雷老师邮箱,以便及时核查:lsy@szu.edu.cn

三、申报结果

涉台湾地区活动申报完毕后,我部会第一时间告知申报人员其结果;若为国际会议,会将相关批件交给负责国际会议申报的张老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雷声远2653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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