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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关于开展 2023年“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辉翰    发布时间:2022-09-11 12: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促进辅导员队伍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1〕190号)、《深圳大学关于构建新时代学生工作新格局的若干意见》(深大校发〔2021〕358号)、《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选培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3”模式辅导员

根据《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选培工作方案》(附件2),学校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中,设立“2+3”模式辅导员选拔培养专项。获“2+3”模式辅导员培养资格的推免生,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学制三年,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研究生毕业后进行自主择业。

二、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小组(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一致),全面负责制定此次“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推荐名单等工作。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分配表,学院拟推荐1名“2+3”模式辅导员。

四、遴选条件

(一)符合学校推免生的基本资格条件(附件1)。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入党员发展计划并能在本科毕业前发展入党。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大学期间曾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或兼职辅导员,或有参军入伍经历。

五、遴选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请符合“2+3”模式辅导员遴选条件的学生,于9月13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致工楼A302王老师处,材料包含:

1.《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申请表》(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3.《诚信声明》,申请人亲笔签名(附件4)。

逾期不予受理。

(二)9月13日,学院“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9月14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推免综合成绩(与学院2023年普通推免生标准一致)、学生工作经历和辅导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确定推荐排名,并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准备2-3分钟PPT汇报,汇报时间:9月14日中午12:40;地点:致工楼B401会议室。

(四)经公示无异议,按专项名额的1:1,确定推荐人选。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4日。

六、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2+3”模式辅导员和普通推免生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

(二)申请人一旦由学校确定为拟录取人员并报省招办审核,不得因个人原因退出,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出现“2+3”模式辅导员放弃推荐资格导致学校推免名额未有效使用的情况,学校将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四)相关工作事项及要求按附件2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26917962

邮箱:wanghuihan@szu.edu.cn

办公地点:致工楼A306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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