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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编辑:刘妍    发布时间:2020-03-15 21:29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为2019届毕业生总数的10%,共计13人。现按我院各专业人数10%比例分配如下:土木工程3人,建筑与土木工程3人,交通运输工程2人,物流工程2人,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地理信息与智慧城市共3人。若本专业内无符合资格且表现优秀的候选人,则由其他专业择优递补。

三、评选日程

1、5月9日—5月10日:学院成立评委会。

2、5月10日—5月14日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按填表说明指引填写(附件2)并附《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于5月14日17:00前统一交到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院馆A411办公室刘老师处,逾期不候。

3、5月15日-5月20日:学院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经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上报党委研工部。

4、5月21日-5月27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按顺序放置,并填写材料清单(见附件3),电子稿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对于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有以下要求:

(1)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或知名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或以上。同等条件下按刊物等级、影响因子大小、会议等级以及论文数量从高到低排序(送稿中或评审中的未接收文章不计为科研成果)。如参评成果为专利,需经过授权后,方可认定为有效的参评科研成果。

(注:申请人发表的论文或专利需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计算时限为:2016年9月1日—2019年4月30日。)

(2)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如团体获同一竞赛奖项,竞赛署名前两位方为有效。

(3)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网址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妍老师 办公电话:26916591

办公地点: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411。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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