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资助 >  正文

[研究生][转发党委研工部通知]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妍    发布时间:2020-03-16 18: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我校与中国银行积极沟通,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研究生)资格

(一)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再申请;已有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申请);

(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学习刻苦;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研究生申请及递交申请材料时间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研究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3.研究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研究生成绩单(2019级学生不需提供成绩单;老生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有“F”的如在以后学期重修及格,要注明。如用其他课程代替,则必须出具学院或研究生院的证明);

5.经研究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6.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7.中国银行借记卡(如有,提供复印件)。

注意:

关于第1项,如户口刚从外地迁入深大,暂未办理新的户口本及新的身份证,须先交原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校保卫处开户籍证明,办理新的深圳市身份证后,须将新身份证复印件交银行。

(二)完成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研究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指引)。

注意:

1.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金额的填写如下:贷款金额为剩余学年学费的总金额;

2.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期限的填写为剩余学年(含本年)加5年还款期限之和乘以12个月。

(三)助学贷款材料上交时间:

1.学生网上申请完毕后即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的负责老师处。

2.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1月8日16:00前交至党委研工部(汇元楼423)

党委研工部

2019年10月30日

本则信息内容解释权归属党委研工部,联系方式见正文内容。

上一条:[本科生]关于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本科生]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关闭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工楼        管理员信箱:450410031@qq.com

Copyright © 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粤ICP备11018045号-7 深公网安备44033009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