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我校与中国银行积极沟通,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研究生)资格
(一)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再申请;已有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申请);
(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学习刻苦;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研究生申请及递交申请材料时间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研究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3.研究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研究生成绩单(2019级学生不需提供成绩单;老生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有“F”的如在以后学期重修及格,要注明。如用其他课程代替,则必须出具学院或研究生院的证明);
5.经研究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6.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7.中国银行借记卡(如有,提供复印件)。
注意:
关于第1项,如户口刚从外地迁入深大,暂未办理新的户口本及新的身份证,须先交原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校保卫处开户籍证明,办理新的深圳市身份证后,须将新身份证复印件交银行。
(二)完成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研究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指引)。
注意:
1.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金额的填写如下:贷款金额为剩余学年学费的总金额;
2.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期限的填写为剩余学年(含本年)加5年还款期限之和乘以12个月。
(三)助学贷款材料上交时间:
1.学生网上申请完毕后即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的负责老师处。
2.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1月8日16:00前交至党委研工部(汇元楼423)
党委研工部
2019年10月30日
本则信息内容解释权归属党委研工部,联系方式见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