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为本学院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共计18人。现按各专业毕业人数10%比例分配如下:土木工程专业2人,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9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4人,管理科学与工程3人。若本专业内无符合评选资格且表现优秀的候选人,则由其他专业择优递补。
三、评选日程
1、5月21日—24日:学院组成评委会,制定并公布评奖细则。
2、5月25日上午8:00—5月27日中午12:00,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提交、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按填表说明指引(附件2)填写,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递交致工楼A307刘妍老师处。
3、5月28日-6月4日:学院评委会对本学院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于6月4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党委研工部(汇元楼423室)。
4、6月7日-6月11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或知名学术会议上发表(包括录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
(2)获授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
(4)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
(5)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工作表彰
(注:所有学术成果均需以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的论文、专利或软著须本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其硕士导师;获奖如团体获奖,须排名前两位;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时限为:2018年9月1日—2021年5月20日。)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复印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材料必须按顺序放置,并填写材料清单,见附件3。)
3、申报者须按评选日程及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验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妍老师
联系电话:26916591
办公地点:致工楼A30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