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政府与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助学金。为进一步提高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校将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与各设助单位签订的协议,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
二、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见附件1)。
三、评定原则
1.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4.助学金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年级、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依据学院总名额进行分配;
5.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经济困难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申请方法
1. 由学生本人在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ehall.szu.edu.cn/)助学金栏目申请(10月29日24:00关闭,逾期不予申请);
2.请想要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务必申请所有种类的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请不想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务必同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请每位通过今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务必在系统上申请助学金,今年的助学金名额足够多,可以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成绩单(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自助机器进行打印)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