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与各设助单位签订的协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初评,学院助学金评选小组审核,现将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拟受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1月5日17:00止,如对上述名单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任何匿名材料),说明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735711
办公地点:致工楼A30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