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深圳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学生会批准,拟定于2024年5月上旬召开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第十届学生会委员会;
5.选举出席深圳大学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下简称校学代会代表)。
二、筹备工作
(一)选举学院学代会代表
1.代表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各专业、各班级平均分配”原则,学代会代表名额为72人,占学院903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的7.97%。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名称 |
代表名额 |
班级名称 |
代表名额 |
2020级 土木工程专业1班 |
2 |
2020级 土木工程专业2班 |
2 |
2020级 土木工程专业3班 |
2 |
2020级 土木工程专业4班 |
2 |
2020级 土木工程专业5班 |
2 |
2020级 工程管理专业1班 |
2 |
2020级 工程管理专业2班 |
2 |
2020级 交通工程专业1班 |
2 |
2020级 交通工程专业2班 |
2 |
2020级 交通工程专业3班 |
2 |
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1班 |
2 |
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2班 |
2 |
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3班 |
2 |
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创新班 |
2 |
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卓越班 |
2 |
2021级 工程管理专业1班 |
2 |
2021级 工程管理专业2班 |
2 |
2021级 交通工程专业1班 |
2 |
2021级 交通工程专业创新班 |
2 |
2022级 土木工程专业1班 |
2 |
2022级 土木工程专业2班 |
2 |
2022级 土木工程专业3班 |
2 |
2022级 土木工程专业创新班 |
2 |
2022级 土木工程专业卓越班 |
2 |
2022级 工程管理专业1班 |
2 |
2022级 工程管理专业2班 |
2 |
2022级 交通工程专业1班 |
2 |
2022级 交通工程专业创新班 |
2 |
2023级 土木类专业1班 |
2 |
2023级 土木类专业2班 |
2 |
2023级 土木类专业3班 |
2 |
2023级 土木类专业4班 |
2 |
2023级 智能建造专业1班 |
2 |
2023级 智能建造专业2班 |
2 |
2023级 智慧交通专业1班 |
2 |
2023级 智慧交通专业2班 |
2 |
2.代表资格条件
(1)深圳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代表中学生会工作人员比例一般不高于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代表选举工作
(1)各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将本通知内容向全班学生通知传达,动员和推荐学生报名参加代表选举;
(2)团支部和班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参选代表的报名事宜;
(3)团支部和班委会组织代表选举,被选举人所得票数超过全班有选举权人数半数才能当选。实施“班团一体化”改革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如果已经获得授权,可以在征求班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选代表人选,并向全班学生公布;
(4)团支部和班委会填写《学代会代表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二)遴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人数
学生会委员会拟由10名委员组成,在学生会上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
2.委员资格条件
(1)深圳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专业/班级的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专业,其中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
3.委员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院党团组织从学代会代表中提名或代表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3),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2)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评议评审等多种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并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遴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1.学生主席团成员人数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由学代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有一定的基层班级服务经历。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前30% 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面向本学院公开遴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都可以参加遴选;
(2)学院党团组织提名或学生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4),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3)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书面测评、面试答辩等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
(4)候选人遴选结果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学院党委及校学生会审定。
(四)遴选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1.校学代会代表分配名额
根据深圳大学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安排,分配给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的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0人,拟由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
2.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遴选程序
(1)学院党团组织优先从学院学代会代表中提名或由符合资格的学生自荐报名,参选人填写《校学代会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代表候选人遴选登记表》(附件5),报学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2)学院党团组织牵头组成学生会工作骨干遴选委员会(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征求意见、评议评审等多种方式,考察参选人的综合表现,提出遴选意见并确定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三、进度要求
有关筹备工作的工作节点和完成时限按照下表安排认真推进:
完成时限 |
工作内容(责任单位) |
3月24日~3月29日 |
工作布置和培训(院学代筹委会) |
3月29日前 |
筹委会及筹备通知下发(院学代筹委会) |
4月5日前 |
代表选举(各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 |
4月5日前 |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报名候选人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校级学代会代表报名候选人报名(院学代筹委会) |
4月12日前 |
遴选考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遴选考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遴选考察校级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遴选委员会) |
4月12日前 |
汇总代表名单(院学代筹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代表名单公示(院学代筹委会) |
4月15日前 |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学委会委员候选人、校学代代表候选人名单公示 |
4月18日前 |
向院党委和校学生会进行大会召开请示报备(院学代筹委会) |
4月18日前 |
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知(院学代筹委会) |
4月20日~5月6日 |
择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学代筹委会) |
5月13日前 |
选举结果报批报备(院学代筹委会) |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咨询
1.王青静老师(负责全面统筹工作),26918742,15012792812,致工楼A307
2.顾玉婷同学(负责汇总审核文件),15089917639,乔梧阁421
3.赵思琪同学(负责受理报名事宜),13417195680,乔悟313
4.唐谦同学(负责大会筹备工作),15916896482,红豆斋c1532
(二)材料受理
1.电子版文档受理邮箱:szutumuxd@163.com
2.纸质版文档受理地点:致工楼A307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