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促进辅导员队伍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大学关于构建新时代学生工作新格局的若干意见》,结合《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1〕190号)、《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选培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开展2024年“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3”模式辅导员
根据《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选培工作方案》(附件2),学校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中,设立“2+3”模式辅导员选拔培养专项。获“2+3”模式辅导员培养资格的推免生,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学制三年,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研究生毕业后进行自主择业。
二、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小组(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一致),全面负责制定此次“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推荐名单等工作。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分配表,学院拟推荐1名“2+3”模式辅导员。
四、遴选条件
(一)符合学校推免生的基本资格条件(附件1)。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入党员发展计划并能在本科毕业前发展入党。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大学期间曾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或兼职辅导员,或有参军入伍经历。
五、遴选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请符合“2+3”模式辅导员遴选条件的学生,于9月19日上午9: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致工楼A306王老师处,材料包含:
1.《深圳大学“2+3”模式辅导员申请表》(附件3)。
2.在校成绩单及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诚信声明》,申请人亲笔签名(附件4)。
逾期不予受理。
(二)9月19日,学院“2+3”模式辅导员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9月19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推免综合成绩(与学院普通推免生标准一致)、学生工作经历和辅导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确定推荐排名,并进行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按专项名额的1:1,确定推荐人选。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
六、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2+3”模式辅导员和普通推免生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
(二)申请人一旦由学校确定为拟录取人员并报省招办审核,不得因个人原因退出,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出现“2+3”模式辅导员放弃推荐资格导致学校推免名额未有效使用的情况,学校将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四)相关工作事项及要求按附件2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26917962
邮箱:wanghuihan@szu.edu.cn
办公地点:致工楼A306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