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深圳大学土木水利专业源于1984年清华大学对口援建设立的结构与市政工程系,2005年获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授予权,2021年获土木水利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评广东省优势学科,最新U.S. News世界学科国际排名第40,上海软科世界学科国际排名第40、国内排名第10。
专业形成了以院士、杰青、WR、CJ等国家级领军人才为学术带头人,优青、省市地方级领军人才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师资团队。现有导师10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勘察设计大师1人,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7人。拥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1人,深圳市“鹏城学者”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46人、副高级职称22人。
专业建有深地工程智能建造与健康运维全国重点实验室、极端环境绿色长寿道路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极端环境岩土和隧道工程智能建养全国重点实验室、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滨海城市韧性基础设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滨海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深地科学与地热能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大湾区地理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部省级教学科研平台;以及4个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基于以上科研平台,学科围绕深地开发、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国土空间扩容与深空探测等国家战略需求,聚焦于智慧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结构服役性能与耐久性保障、海洋工程结构全寿命安全保障、韧性城市与智能防灾减灾、超大城市群中智慧交通与基础设施安全运维与可持续发展等发力方向,推动跨境工程标准协同与绿色建造技术应用打造跨境工程标准协同创新中心;布局智能建造、“深海深地深空”工程、低空基建等前沿领域,抢占土木科技创新制高点;发展低碳建筑与零碳社区,推动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打造“未来城市”样板,为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级城市群与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智慧化、绿色化、国际化的土木工程解决方案。
近五年来,专业教师主持承担的国家级纵向项目超过386余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部(中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同时,学科在“四个面向”服务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工程项目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海水原位制氢示范、深地深海深空保真取芯、新藏铁路、青藏公路、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国家速滑馆、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等国家重大工程以及前海自贸区、横琴自贸区、深中通道、盐田国际、深圳机场、深圳地铁、深圳北站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工程中突破了许多科技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以及省部级特等奖和一等奖共20余项。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双区”发展对土木工程行业高层次人才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完整人格、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行业技术难题并推动技术标准迭代升级,能够牵头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具有全球产业影响力的复合型行业领军人才。
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
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拟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书面同意和学院审核后,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组织提前答辩,但其在校学习(指正式入学报到后的学习期限)的年限不得低于 3年。
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取校内导师负责、校内外导师协同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模式。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首要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全程实施全面、精准指导。校外导师由行(企)业中选聘的具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生实践能力培育,并协助校内导师在职业规划、行业应用案例教学等方面开展其他培养指导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在业务上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原则上在校内完成,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等形式,让研究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体系。专业实践主要于实践基地或实习(工作)单位开展,研究生参与行(企)业真实项目运作,积累实践经验。学位论文研究应紧密结合专业实践同步推进,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研究切入点,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深入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推行学校与行(企)业合作模式。学院、学位点及导师将积极推进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与行(企)业构建多元合作关系,如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联合培养基地、邀请行(企)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与授课等。同时引导行(企)业深度介入研究生培养全流程,从招生宣传介绍行业前景,到培养中指导实践、联合科研,再到毕业时提供就业岗位,指导研究生聚焦并解决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企)业用人需求的精准对接。
报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报考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应已基本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应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深圳大学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深圳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五)持有依法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现役军人考生,须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考条件规定参阅当年《我院土木水利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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