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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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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说明

时间: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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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本科课程考核成绩(即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和附加题成绩综合评定


等级记分制

课程总评成绩实行A+AB+BC+CDF等级记分制记载。

1.  若课程考核成绩 F,即为不及格,学生需取得相关学分的,须重修该课程。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成绩记载为F

违反考场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为F

2.  获得A+成绩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10%。除总评成绩外,其他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记载。


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考试比例

综合基本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基本题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

(一)期末考试为主型的课程考核,其平时成绩占30%或40%,期末基本题成绩占70%60%;

(二)过程考核为主型的课程考核,其平时成绩占70%或60%,期末基本题成绩占30%40%。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方可获得课程考核成绩。


绩点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学分绩点 GPA=

各课程总评成绩对应绩点×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课程综合基本成绩、附加题成绩、总评成绩与绩点对照表:

附加题与成绩

期末考试不设提高型附加题的课程,总评成绩由综合基本成绩决定。

期末考试增设提高型附加题的课程,期末基本题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者方可获得附加题得分资格,附加题得分需达到18分以上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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