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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9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对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规定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平时作业、实验报告量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记载为F的规定,以下同学本学期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被取消,详见下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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