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动态 >  正文

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1部分:地铁》启动会在京召开

编辑:土木高级账号    发布时间:2024-07-28 16:11    浏览次数:

2024年7月25日上午,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1部分:地铁》启动会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本次启动会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蔡忠主持,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二级巡视员陈少云,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及未来地下城市研究院院长陈湘生,研究院胡明伟教授、陈曦主任,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邓永处长,全国多家地铁集团、标准立项相关单位领导专家等参与标准启动会。

2024年3月,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标准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强制性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1部分:地铁》是落实《以标准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重点项目之一,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迫在眉睫。深圳大学作为本标准的第一主编单位,由陈湘生院士牵头起草,胡明伟教授为执行负责人。

启动会议伊始,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二级巡视员陈少云发表致辞。他强调制定并实施《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1部分:地铁》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提升地铁行业安全防护水平、预防职业伤害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各参与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后,陈湘生院士从项目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标准进行了总体介绍,并指出该制定标准将填补国内地铁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空白,为地铁运营单位提供科学、规范的指导,促进个体防护装备的合理配备与有效使用。

胡明伟教授作为起草单位代表,详细汇报了标准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标准草案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进入交流发言环节,深圳应急管理局、上海申通地铁、深圳地铁、广州地铁、天津地铁、北京京港地铁、杭州地铁、港铁(深圳)、南宁地铁、中国安科院、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围绕标准编制的具体内容、技术难点、实施路径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蔡忠秘书长对各位专家、代表的积极参与和宝贵意见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制定出一部高质量、高水平的国家标准贡献力量。

此次启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1部分:地铁》标准编制工作正式拉开帷幕,预示着我国地铁行业安全防护水平将迎来新的提升。

上一条:喜讯|我院院长陈湘生院士领衔的“地铁地下车站双洞密贴顶管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入选深圳大学2023年十大科技进展

下一条:浙江大学智能交通研究所所长陈喜群教授来访我院开展学术交流

关闭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工楼        管理员信箱:450410031@qq.com

Copyright © 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粤ICP备11018045号-7 深公网安备44033009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