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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通知

编辑:林倩倩    发布时间:2021-06-08 16:06    浏览次数:

一、组织关系转入:

1. 新生党组织关系如需转入我院,介绍信抬头及接收单位(去处)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接收单位/去处:中共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 广东省外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开学时由党员本人携带至校报到;广东省内请原单位直接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操作,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二、党员材料要求:

1. 正式党员党员档案中必须包含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2017年10月之前的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2014年6月以来发展的党员需提供)、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

2. 预备党员党员档案中必须包含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2017年10月之前的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2014年6月以来发展的党员需提供)、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如有,提供)。(毕业时已到转正时间,应在原单位转正后再转入我院。)

三、其他说明

1. 我校暂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目前使用的是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和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

2. 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调档至我校,省外同志纸质介绍信开学时由本人携带至校。党组织关系待学院完成党员档案审查工作,档案无误后办理转入、接收手续。

3. 如党员档案中无“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发展党员材料预审证明)填写,由原单位盖章后放入党员档案或开学时由本人携带至校。

4. 咨询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联系人林倩倩老师,电话0755-26607416,邮箱linqianqian@szu.edu.cn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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