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我校设立“名校深造奖学金”用于资助应届毕业生前往国(境)外顶尖大学及科研院所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申请2019年名校深造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任何校级、院级处分;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2. 2019届应届到境外世界名校升读高一级学位,优先资助我校重点建设学科;
3、未获得国家留基委等政府公派奖学金资助。
二、奖励标准:
申请者已入读世界大学排名(指QS世界大学排名、THE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或ARWU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下同)最新综合排名前20院校或ARWU学科排名前10院校。奖励标准为10万元/人。排名表请参考附件1(2019年世界大学前20名排行表)
三、申请方式及准备材料:
申请方式:在2019年12月20日-31日用深圳大学原学号登陆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网上平台https://szupu.szu.edu.cn/fa→ 奖学金栏目→ 《2019深圳大学名校深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及上传相关辅助材料(附件),逾期不受理。
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
2、境外就读高校学生卡及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3、其他优秀证明(发表论文,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四、评判及标准
由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审核拟获奖的学生资料,经评定拟获奖名单将在校园公文通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
五、奖学金的发放与监督
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在2020年9月1日-15日期间提交交流学习报告(1000字)以上及毕业证或一年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的电子版发送至fanqi@szu.edu.cn。经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审核合格后,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学校可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发放金和证书: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受到学校相关部门纪律处分的情况;
2.经核实在境外有抄袭、作弊、学术不端现象或未达到奖学金承诺书要求的情况;
3.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由我校认定必须追回奖学金和证书的情况。
最终解释权归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