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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编辑:土木07    发布时间:2020-03-19 10:53    浏览次数:

学风、班风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建设。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对培养学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调动我校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观念、集体荣誉感,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资格

(一)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各自然班。

(二)凡是在本学年内有下列现象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差;

2.班风(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气氛、学习风气、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体活动等)不好;

3.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

4.班内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

5.体育锻炼达标率低于90%。

二、评分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能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

(1)每学期有6次以上学习活动 20分

(2)每学期有3至5次学习活动  10分

(3)每学期有1至2次学习活动   5分

2.学生积极要求进步

(1)参加党校或党章学习小组学生占全班学生的比例为:

50%以上    20分

20%至50%   10分

5%至20%     5分

(2)本班有党章学习小组且活动正常另加10分

3.团支部工作正常,教育效果显著。

(1)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有6次以上组织生活20分

(2)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有3至5次组织生活10分

(3)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基本正常,每学期有2次组织生活5分

4.学雷锋、树新风,能坚持做好事,根据院确认,可加5~30分。

(二)校风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起带头作用,团支部、班委团结协作,有较强凝聚力。(1)集体观念强,能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坚持团日记20分

(2)能正常组织集体活动   10分

(3)能组织集体活动        5分

2.积极发动同学参加校风学风建设酌加1~15分

3.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1)及时完成,成效显著   20分

(2)较好完成             10分

(3)基本完成              5分

4.宿舍卫生评比

(1)积极参与并能自觉搞好平时的内务卫生20分

(2)积极参与10分

(3)获校、院“文明宿舍”称号的,每间房分别加10、5分

(4)受校、院通报批评的,每间房分别扣15、10分

5.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根据情节的轻重酌减5至30分

(三)学风建设方面

(1)学风优良、较好分别加20、10分

(2)班集体每组织一次学术、科研活动加10分

(3)全班同学人均成绩优良率达:

80%以上  70分

70%至79% 60分

60%至69% 50分

50%至59% 40分

40%至49% 10分

30%至39%  5分

优良率指人均成绩(只计补考前成绩)达80分者占全班学生比例。

(4)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为:

0%           60分

5%以内       30分

5%至10%以内  10分

15%或以上的班,不能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全班总人数×全学年科目数)×100%

(四)社会实践方面

1.能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且参加人数达80%以上的班每次加10分;

2.获市(含市)以上或校、院一级的社会实践荣誉称号的个人,每人次分别加8分、5分、3分。

(五)文体活动方面

1.体育活动

(1)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

100%     20分

90%以上  10分

(2)全班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加10分。

(3)代表院参加校运会的同学,按代表数占班人数比例在院里排序,前4个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

(4)班集体参加校院文体比赛前3名的分别加10分、7分、3分。

(5)有同学在校运会上取得前8名的班,每名次加2分。

2.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1)本班文娱活动活跃10分

(2)经常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20分

(六)在本年度有学生受校、院党团或行政通报批评以上的班,分别按每人次10分和5分的标准在总分中扣分。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班数不能超过本院学生班数的30%。

四、奖励办法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发给奖状并按每人30元的标准发给活动经费。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写出书面总结;

2.各班进行自评;

3.学院审核;

4.根据总分排名先后,按评选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校审批。

六、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辅导员和班导师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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