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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评选细则

编辑:刘妍    发布时间:2020-03-15 21:15    浏览次数:

   为了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科研创新,也为树立榜样,营造评优学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精神【粤教研函〔2019〕4号】,现将我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含在职全脱产)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二、推荐名额:

全校共评选硕士和博士生16名,我院推荐1名同学。

三、表彰形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必须含英语(综合成绩)和政治公共课。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成绩。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JCR2以上或EI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深圳大学),或获得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A类项目二等奖以上奖项(本人排名第一),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排名第二,其导师排名第一)。

五、推荐时间及流程:

(一)4月17日-4月19日:学院成立评委会,院内公布评选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下载填写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请指导教师填写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411刘老师处(请于4月19日12:00前提交)。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复印。(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证明材料需与推荐表装订在一起,每位申请人独立2份。

(二)4月22-26日:学院资格审核,拟定推荐人选,公示2天后,上报党委研工部。

(三)5月7日: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各院推荐名单,之后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7天。

(四)5月14日:党委研工部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获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省教育厅批准获奖,并予以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1)关于政治公共课成绩:硕士研究生可在“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三门课中任选一门。

(2)学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宁缺毋滥。评选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学生评选资格。

(3)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26916591办公地点: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411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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