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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编辑:潘文龙    发布时间:2020-11-06 09:07    浏览次数:

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我校与中国银行积极沟通,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学生)资格: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再申请;已有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并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学习刻苦;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学生申请及递交申请材料时间: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2.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

3.学生成绩单(2020级学生不需提供成绩单;老生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有“F”的如在以后学期重修及格,要注明。如用其他课程代替,则必须出具学院或教务处的证明);


4.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2020年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6.中国银行借记卡。

7.全部证件、材料必须原件拍摄上传。

注意:

1.关于第1项,如户口刚从外地迁入深大,暂未办理新的户口本及新的身份证,须先交原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校保卫处开户籍证明,办理新的深圳市身份证后,须将新身份证复印件交银行。

(二)完成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见附件1:关于深圳大学学生线上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指引)

注意:

1.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金额的填写见附件2,为剩余学年学费的总金额。

2.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期限的填写为剩余学年(含本年)加15年还款期限之和乘以12个月。

学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3日。 

三、温馨提示

附件1中有咨询群,如有问题,可入群咨询;

附件下载请见校内公文通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43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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