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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助学金的通知

编辑:潘文龙    发布时间:2020-10-18 15:13    浏览次数: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政府与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助学金。为进一步提高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校将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与各设助单位签订的协议,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永旺奖学金、公益金百万行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

二、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见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436281附件1)。

三、评定原则

1.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4.按永旺奖学金协议要求,不可与其它社会奖学金兼得,曾获得该奖的不能再获得。在助学金评选年度,不允许去海外以及其他大学留学或访学3个月(含)以上。

5.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申请方法

1. 由学生本人在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ehall.szu.edu.cn/)助学金栏目申请(10222400关闭,逾期不予申请)

2. 请想要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务必申请所有种类的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请不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务必同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3.申请社会奖学金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成绩单(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自助机器进行打印)

4.其余详情请见公文通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43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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