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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编辑:潘文龙    发布时间:2021-09-14 13:04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深圳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相关社会奖学金设置协议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确保我院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主任:邹亮

(二)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陈碧霞

(三)评审委员会委员:

   1.研究生导师:包小华、陈湘生、崔宏志、丁志坤、董必钦、高明忠、李大望、李伟文、龙武剑、任伟新、苏栋、隋莉莉、杨磊、朱家松

   2.思政辅导员:潘文龙

   3.学生代表:刘智超(2020级土木水利专业)

二、奖励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1.鹏程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万元

   2.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博士生一次性奖励4万元,硕士生一次性奖励2.5万元。

三、奖励名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为11名;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1.鹏程奖学金:1名(不分硕博)

   2.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为2名。

四、评选资格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1.鹏程奖学金:在校全日制20192020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2.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与学校签订校际协议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五、参评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1.鹏程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全班或全年级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

   2.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品行端正;

2)所有课程合格;

3)具有强烈的学习创新意识,研究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大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于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有以下要求:

   1.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或知名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或以上。同等条件下按刊物等级、影响因子大小、会议等级以及论文数量从高到低排序(送稿中或评审中的未接收文章不计为科研成果)。如参评成果为专利,需经过授权后,方可认定为有效的参评科研成果。

(注:申请人发表的论文或专利需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研二同学参评成果必须是已经刊登或授权的成果,不包含录用通知,计算时限为:202091日至2021831,毕业年级研究生科研成果,可包含录用通知,计算时限为:202091日至2021918)。

   2.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如团体获同一竞赛奖项,竞赛署名前三位方为有效。

  3.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附件1)

六、评选方法及步骤

(一)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为准,不申报者不参评。

(二)上年度获得各类奖学金时所使用的科研成果材料本次不可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各项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学生进行评选,参评学生需制作成果展示PPT现场展示(展示时间另行通知),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评委会根据展示成果现场提问,最后由评委会投票选出本年度奖学金的候选人。

(四)学院评委会将综合考虑参评学生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业成绩、其他突出贡献等因素,优先推荐科研表现突出的参评学生。

(五)学院对获奖候选人的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七、提交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918日前,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简称审批表)(附件2),本人务必详细填写“申请理由”,上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3)至附件,打印审批表及汇总表,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9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送交致工楼A307办公室潘老师处。(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148:0092123:00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918日前,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资料,并且将纸质材料(《深圳大学鹏城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6)(申请表需双面打印)、《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7)(申请表需导师签字并双面打印)、(注: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若申请过国家奖学金材料一致不用重复提交)。

材料需在9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送交致工楼A307办公室潘老师处。(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148:0092123:00

八、其他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放置:

1.请填写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电子稿在交资料现场进行拷贝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

4. 《深圳大学鹏城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6),如申请则提交;

5. 《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7),如申请则提交;

6.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证明本人优异表现的证明材料。有关论文证明材料无需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可自行在相关数据库中检索截图上传。检索指引(见附件5),图书馆咨询电话26537700808

(二)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联络人:潘老师 办公电话:26735711  办公地址:致工楼A30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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