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确保所授予硕士学位的质量,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特作如下规定:
【学位论文评审】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采用双盲审形式,且以电子版形式进行。
二、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位申请人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的版本为准,具体论文复制比率要求参照《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率检测要求》执行。
三、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安排送审。论文评审专家共两名,由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评审专家姓名及资料对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均保密。
四、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个等级;论文评审总分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深圳大学硕士论文评议书》中的要求。
五、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根据所有评审专家给出的评议结论及总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判定。
(一)若两位评审专家评议结论均为“修改后答辩”及以上,则学位论文判定为通过。
(二)若两位评审专家评议结论均为“不同意答辩”,则学位论文判定为不通过。
(三)若有一位评审专家评议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而另一位评审专家评议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及以上,但后者评议总分低于 75 分,则学位论文判定为不通过。
(四)若有一位评审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而另一位评审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及以上,且后者评议总分高于或等于 75 分,则以之前送审版本为准再聘请第三位评审专家评议论文。如第三位评审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及以上,且评议总分仍高于或等于 75 分,则学位论文判定为通过;否则学位论文判定为不通过。
【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必须至少一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硕士学位答辩必须至少有一名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对答辩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及整理相关材料。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本专业正式在编人员担任。
七、学位申请人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答辩委员应在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全文,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做好提问的准备。
八、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前应将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科研成果等信息在网上公告。
九、答辩一般程序及要求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二)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叙述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亦不宜少于 20 分钟。
(三)各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依次向学位申请人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应对答辩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四)答辩主席主持召开答辩委员会闭门会议。学位申请人及其他无关人员应暂时退场回避。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及答辩进行讨论和评价,形成学术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视为通过(如答辩委员会成员为五人,则四票及以上方为通过)。
(五)学位申请人到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答辩的学术评语以及表决结果。
十、对于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同意,学位申请人可修改论文,跟随下一批次重新答辩一次。
十一、研究生答辩应保证合理的时间,保证答辩质量。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不应少于 40 分钟,同一场答辩会议的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多于 4 人。
十二、答辩秘书职责详见学院文件《硕士答辩工作流程2018》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位与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