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版《深圳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2022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我校设立的“名校深造奖学金”用于资助应届毕业生前往国(境)外顶尖大学及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名校深造奖学金由深圳大学人才基金捐赠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10万元/人,全校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人。具体申请办法与资助管理按《深圳大学海外留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一、申请对象
本校应届毕业生获得2023年版世界大学排名(指QS世界大学排名、THE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和ARWU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下同)任一排名前20的海外院校,或ARWU学科排名前10的海外院校博士录取通知书并确认今年就读。
二、奖学金标准、额度
1、从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中评选不超过5名出类拔萃者,按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已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格的学生,不重复资助。
已获深圳大运留学基金资助的学生,可申请深圳大学海外留学基金,入选后荣誉可以兼得,资助按两者差额发放。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学业突出,综合表现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满足以下至少一项要求: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校级优秀毕业生;参加学院研究项目,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核心刊物刊登,或申请到国家专利等;
(四)2023年秋季时申请者已在2023年世界大学排名(指QS世界大学排名、THE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和ARWU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下同)任一最新排名前20的海外院校,或ARWU学科排名前10的海外院校博士注册或有证明确定入读。
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校和学科虽未进入上述排名范围,但其导师为诺贝尔奖获得者或发达国家院士者,也具有申请资格。
优先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学生,深圳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学科领域的学生,以及深圳大学重点支持发展的特色优势学科的学生。基金捐赠方可以对资助学科提出相关要求或建议。
四、申请时间:
2023年09月01日至10月10日
五、申请流程
1、于申请时限内在线申请,直接登陆https://szupu.szu.edu.cn/fa/project/84并选择《2023名校深造奖学金项目申请》点击右侧提交申请(项目申请平台暂不支持IE浏览器,请使用新版的Edge, Chrome, Firefox, Safari)。并在线填写申请。
2、报名材料(申请时请扫描上传彩色附件):
1)在线填写申请表
2)附境外就读高校学生卡(或注册、缴费证明)及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3) 附其它优秀证明(发表论文,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六、遴选
1、报名截止后由专家评审组举行网上视频答辩评审,评审标准将根据申请条件、申请人数及学校资助的总金额进行。
2、经深圳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基金捐赠方认定后将拟授予奖学金学生名单于公文通公示。
3、2024年9月 审核获奖学生提交的境外学习总结、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发表的论文),为合格者发放奖学金。
学生在海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大学海外留学基金奖学金承诺书》的有关约定。如有违反,学校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奖学金和证书的权利。
联系方式:范老师fanqi@szu.edu.cn, Tel:26534940
深圳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2023年06月29日